关于开展2019年师资博士后招收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和储备优秀青年人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6299号)和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拟开展2019年师资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条件

1. 师资博士后根据学科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招收,从事科学研究,并承担适当工作量的助课、实验指导、习题课或其他教学任务。

2. 申请人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且具有较大潜力和培养价值,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11日后出生);已入站的常规博士后,如在站1年内,可申请师资博士后。

3. 各单位要结合学科岗位编制情况及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以潜力和水平为导向,针对每个岗位制定具体、量化、可考核的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

4. 各单位在公布招收岗位、岗位职责、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后,要组织教授会按一级学科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推荐且排序,第四轮学科评估中,A类的一级学科可推荐不超过3人,其他一级学科可推荐不超过2人。获得“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的博士后和外籍申请人,不占推荐指标。

二、待遇及支持

1. 入选者按讲师聘任,首聘期2年,根据师资培养规划和相关考核要求可申请续聘1-2年。

2. 学校为入选者办理事业单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合计提供约20万元的薪酬及福利待遇。

3. 聘期内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的入选者,可获得额外的绩效奖励。

4. 学校为入选者协助申请周转房或博士后公寓,以及其他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三、相关要求

1. 原则上,申请人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入选后自通过学校审批之日起3个月以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 本通知下达后,各单位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拟招收人选的审查、考核和推荐等工作,具体包括:(1)组织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2)对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进行审查;(3)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组织相关专家完成评审推荐工作。

3. 申请人于419日(周五)前向相关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 各单位于53日(周五)下班前,报送相关材料至人事处:《教授会纪要》、《师资博士后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材料各一式一份,同时提交《师资博士后申请书》、《师资博士后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3)、每位候选人3篇代表性论文等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一致)。论文须为申请表中列出来的文章,按照论文重要性排序,包含论文全文、著作封面及目录, 3篇论文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大小一般不超过2M。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后,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评议以及召开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评审。

5. 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6.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规范选聘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有序推进。应结合国际青年学者神舟论坛参会人员来校工作意向统计情况,积极物色海内外优秀人选;优先推荐毕业于国际学科排名前50或国内学科排名前5高校的博士、入围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人员及其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博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春艳  张鑫平

联系电话:0451-864144000451-86413179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9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