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自2022年开始,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周期进行如下调整:
一、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周期调整为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
二、年度安全责任状签订时限与考核周期同步调整。
三、年度考核结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发展改革和规划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兑现奖惩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