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安全工作考核周期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校区,各部(处)、直属单位:

    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请学校领导同意,自2022年开始,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周期进行如下调整:

一、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周期调整为上一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

二、年度安全责任状签订时限与考核周期同步调整。

三、年度考核结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发展改革和规划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按《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兑现奖惩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工作奖惩规定(试行)》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