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2-09-09 16:04

各党委:

为庆祝第38个教师节,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推荐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12。

三、推荐名额

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各单位最多可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

四、评选程序

1.集体、个人申报。各单位要坚持组织推荐与自愿申报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积极挖掘并推荐本单位师德先进典型。

2.基层推荐。各党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把关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

3.学校评审推荐。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在教师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党委要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开展推荐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3.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班主任或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六、材料申报要求

《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4)或《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5);表中主要事迹一栏需简写,内容较多可以再加附页。集体、个人先进事迹详细材料控制在2000字以内。

请各单位于91417:00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版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hit.edu.cn。

联系人:樊老师  18800428835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