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及推荐名额
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计划支持300名青年拔尖人才。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名额共40名,其中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35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5名。
每单位可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符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2017〕9号)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应为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一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获得教育部“青年长江”、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各基层党委要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2.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做好材料的保密审查工作。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暂停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
1.申报书分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和《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两种,统一通过申报书客户端填写。申报书客户端可在中国人才网下载:http://rencai.people.com.cn/n1/2018/0720/c244853-30161147.html。
2.附件材料按清单(见附件1)顺序排列,并需扫描为PDF文件(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3.申报材料包括:
(1)单位推荐报告每单位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明确申报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
(2)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每单位一式1份(电子版WORD文件和纸质版加盖盖章);
(3)纸质版申报材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申报书》在前附件材料在后,白色铜版纸封皮)每位推荐人选各一式10份(正式件2份,复印件8份)。
(4)电子版申报材料: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申报书》为由申报书客户端生成的WORD文件,附件材料为PDF文件,每位推荐人选各一式1份。
(5)政治表现书面意见(见附件3,纸质版签字并盖章),每位推荐人选一式1份。
(6)保密审查证明(见附件4,纸质版加盖学校保密委员会科技保密审查专用章),每位推荐人选一式1份。
请各单位于2018年8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6室)。
人事处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