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在校学生发表论文和毕业答辩论文必须有导师先进行保密初审,外寄论文由科研处复审,涉密毕业论文,由学生按学校规定的统一程序在导师指导下填报密级和保密期限。
3. 涉密论文严禁在联网的计算机上操作,计算机硬盘不得存储涉密信息。不具备保密条件的课题组要通知学生到校办打印室制作论文(行政办公楼519房间),严禁到社会上打印、制作。
4. 妥善保管软盘等涉密载体。论文完成之后,要及时清理涉密载体,该消磁的消磁,文字该销毁的销毁,该归档的及时归档,个人不得保存涉密资料。
5. 课题组负责严格控制涉密论文的打印份数,定稿后的正式文本纳入课题文件资料中统一登记编号管理。
6. 涉密论文正式文本要在封面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如:秘密★5年)。
7. 给外地评审专家寄的涉密论文,不允许网上传递和普通邮局邮寄,要提前到校办机要室用机要通信传递,专家预审稿、答辩后的文稿都要收回,课题组保密员负责监督落实销毁。
8. 导师要与涉密毕业生签《保密协议》,明确毕业生离校后的保密责任,院(系)保密组织要把关签字盖章。《保密协议》签订后可继续向下办理第9条。
9. 学生持密级申请单到校保密办复审后,给予签发《保密论文通知单》4份。学生负责把4份通知单和电子版论文(统一用PDF格式)、纸本论文(硕士2份,博士3份)交院办教学秘书。秘书凭通知单和学生所交材料到科技档案馆办理存档,研究生院凭档案馆回执发毕业证。其他3份通知单送达课题组导师(或保密员)1份;院(系)保密负责人1份,校图书馆1份。
10. 待论文解密后,需要论文的单位(研究生院、图书馆、院资料室等)与科技档案馆联系。
涉密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各涉密课题组保密员要认真落实好具体环节的管理工作,各院(系)秘书要做到收到密件的当天及时送归档案馆。院(系)资料室、研究生院、图书馆及各课题组,不具备保管涉密资料条件的,严禁保管涉密材料,对以往资料各单位保密责任人要组织清理,该归档的归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