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船舶等领域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872号)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将在船舶、高速轨道交通等领域建设若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第一批建设重点主要围绕船舶及海洋工程、高速轨道交通、特高压输变电和电力系统安全、大型清洁火电设备等方面,请有意向在上述领域申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的院系、科研院所,积极与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突破核心技术装备制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详见附件)
请将申报材料于2007年6月5期前提交给科技处科研规划部。
联系人:邱微
电 话:0451-86414904
E-mail:qiuwei@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 科技处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