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面上“助教”进行考核的通知
时间:2007-6-4 8:50:16   阅读:   标签: 助教 考核

       研培[2007]15号
各院(系):

       为发挥研究生对教学工作的辅助作用,促进学校的教学改革,同时锻炼研究生的实践能力,2007年春季学期学校面向全校研究生聘任了300余名面上研究生助教。请各院(系)根据研培[2007]1号“200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通知”文件精神,对本单位聘用的研究生面上助教进行认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助教必须向所助课程主讲教师递交本学期工作小结及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在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考评的基础上,由院(系)主管院长(系主任)签署意见,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考评表”。审核合格,学校发放本学期助教津贴,研究生可以继续申请下学期助教岗位;审核不合格,不再聘用。
     考核的主要内容:能否准时参加上岗培训并按时上岗;在助教工作岗位上,能否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工作是否认真负责;能否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2、各院(系)需上报研究生助教考评表(文字版)、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文字版)每人一份,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表电子版、文字版各一份。
      3、津贴标准:研究生助教A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限于入学半年以上的博士生和入学一年半以上的硕士生),B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C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D类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各单位可以根据研究生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岗位津贴,一般每小时不超过10元,月累计金额不超过A类岗位津贴标准。研究生助教随堂听课的时间折合50%计算工作量。
      4、时间安排:《研究生助教考评表》和《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表》请于2007年6月20日17:00时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处(行政楼322),联系人:宋平   电子信箱:songp@hit.edu.cn   电话:86413771,86403087。
      请各院(系)把学校精细化管理目标落实到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考核的准确性,特别是考评表中的津贴发放金额要根据岗位设置的原则和实际工作量如实填写。
附:1、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考评表.doc
      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表(空白).doc
      3、哈尔滨工业大学面上研究生助教工作日志.doc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07年6月4日

发布者:王晓磊 |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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