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与美国惠普公司签定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同中国惠普就设立“惠普奖学金”签定协议,在部分高校设立“惠普奖学金”,帮助高校培养掌握世界领先IT理念和技术的软件人才,鼓励优秀人才在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学习与研究。
2007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继续在我校实施,先将2007年度奖学金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院(系)按规定推荐人选。
2007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继续在我校实施,先将2007年度奖学金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相关院(系)按规定推荐人选。
一、 奖励对象:从事信息技术科学及软件科学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 奖励措施:
奖学金分“特别优秀奖”和“优秀奖”
(1)每年奖励12名“特别优秀奖”获奖者。奖励对象为即将毕业的优秀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技术。获奖者将获得10000元/人的奖学金和限量制作的银牌及证书,并会被惠普中国实验室自动接收为实习生。
(2)每年奖励160名“优秀奖”获奖者。奖励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获奖者将获得4000元/人的奖学金和奖章及证书。
三、 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品学兼优。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学科专业、同年级位于前10名;计算机专业成绩优秀的优先考虑。
3、候选人应由所在院系择优推荐,严格把关。
4、“特别优秀奖”候选人须有导师的评语或推荐,须满足惠普实验室实习生的要求(详细要求请查看申请表中相关内容)。
四、推荐名额:
1、“特别优秀奖”将在清华大学等10所学校中产生,我校最多推荐2名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特别优秀奖”候选人。“特别优秀奖”落选者将自动成为“优秀奖”候选人。
2、“优秀奖”我校最多可推荐6名候选人,其中航天学院相关专业1名,机电工程学院相关专业1名,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相关专业4名。
五、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须包括:
1、2007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可以从www.csc.edu.cn网上下载)和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正式的成绩单(必需包括计算机专业)复印件;本科生另需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证明,已发表的论文应附论文首页。“特别优秀奖”申请者须提交导师评语或推荐信。附件不全或不规范将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2、本人填妥的“2007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第一、二页的电子文档,其他申请材料只提供书面材料,无须提供电子文件。
六、 截止日期:候选人材料务必于2007年7月20日前报送学工处,审核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惠普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170名左右的获奖者,于2007年10月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颁奖。
七、 其它:经评审确定的获奖和未获奖人员均在原校继续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承担其他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0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