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总支):
根据中青办联发[2007]8号文件《关于推荐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激励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该奖项面向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7年度全国共奖励100人(研究生占20%、本专科生/高职占35%、高中生/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在全国各地推报的170名候选人中差额评选产生(黑龙江省可推报6名候选人),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按照黑龙江团省委的有关意见,我校可推报1名本科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全国科技竞赛最高等级奖项获得者,国际科技竞赛成绩优异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二、推荐方式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和有关部门及机构直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请各院(系)团委(总支)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内认真进行遴选,每单位限报院级候选人1名,之后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讨论并初步确定人选范围,经请示学校同意后,最终确定校级候选人1名,上报黑龙江团省委。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1、第四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哈工大各院(系)推荐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2),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主要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参与科技创新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综合表现。
3、科技作品原文或实物图片。
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
5、由1名以上教师签具的推荐信,说明推荐理由并证明候选人事迹属实。
6、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
四、推荐时间
请各院(系)团委(总支)于6月25日(周一)上午9:00前将上述的候选人申报材料交至校团委,逾期不报的单位或申报材料不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校团委办公室地址:行政楼124室, 联系人:李明江, 电话:86412796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院(系)团委(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院(系)团委(总支)要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推荐及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7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