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时间:2007-7-9 9:12:44   阅读:   标签: 2007年秋季学期 注册 研究生
 
研院发[2007]37号
2007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采用微机读卡形式集中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一校区:8月25、26日,二校区8月27日下午1:45(集中办理)
      2、地点:一校区网络中心一楼;二校区主楼B508机房
二、注册要求及相关规定
      1、请研究生务必同时携带学生证和学生卡(03年春季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无学生卡,可携带学生证注册)。
      2、超过时限未注册的学生将影响到选课、查询成绩等相关事项,望研究生及时进行注册。
      3、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必须于开学第1-2周内到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6室)进行补注册。
      4、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不到校注册者停发奖学金及各项津贴,停发奖学金及各项津贴以后不再补发。
      5、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三、请假
      不能如期的注册研究生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和院(系)请假,发传真至0451-86418112说明请假事由。到校后应及时补注册,补注册地点:行政楼316室。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与导师、院(系)取得联系。由导师向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和院(系)提交 “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附件2)。
      各院(系)于开学两周后将暂缓注册同学名单报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四、请各院(系)在研究生集中注册期间指派一名教学秘书(或协理员)在现场专门负责,组织本院(系)研究生参加注册。
 
 附件 1、200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日程安排表
        2、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
     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2007年6月25日
 
附件1:
200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日程安排表
院   系
负责人
日   期
时   间
地   点
航天学院
4系
张华
8月25日上午
8:30-10:00
一校区信息处一楼机房
(网络中心位于A楼后身)
21系
张华
5系
王立亚
10:00-10:30
18系
于麟弟
10:30-11:30
机电学院
8系
彭月璇
8月25日下午
13:30-15:00
材料学院
9系
王宁
15:00-16:30
能源学院
2系
佟博儒
16:30-17:00
理 学 院
7系
周丽生
8月26日上午
8:30-9:00
11系
韩玲
12系
刘淑芬
9:00-9:30
28系
辛平
建筑学院
34系
刘安莲
9:30-10:00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1系
丁惠敏
10:00-11:30
6系
范慧颖
人文学院
16系
李艳
8月26日下午
13:30-14:00
计算机学院
3系
文齐
14:00-15:00
外 语 系
15系
王华敏
15:00-15:30
管理学院
10系
徐蕾
15:30-16:30
国际经贸学院
20系
姜惠民
16:30-17:00
媒体技术与
艺术系
17系
邹虹
16:30-17:00
软件学院
37系
洪叶
16:30-17:00
交通学院
32系
张秀琴
8月27日下午
1: 30-2: 00
二校区
主楼B508
土木学院
33系
陈玉梅
2: 00-3: 00
市政学院
27系
唐亚丽
3:00-5:30
 
注:(1)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通知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注册;
(2)必需由研究生本人持学生卡参加注册;不得由他人代注册;
(3)注册时必须携带学生证和学生卡(03年春季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无学生卡,只需携带学生证注册);
(4)请各院(系)负责人按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注册地点。
 
 附件2
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
院(系):
姓   名
学   号
联系方式
暂缓注册原因
预计补注册时间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院(系)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
1、研究生需有导师、院(系)领导签字方可有效;
2、《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在http://hitgs.hit.edu.cn/guanli/index.jsp下载;
3、暂缓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到校后需到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6室)进行补注册。
发布者:王晓磊 |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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