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事务安排
时间:2007-8-26 16:46:37   阅读:   标签: 本科教学事务安排 2007年秋季

2007-2008年度本科教学事务安排

    为便于学生及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特将我校2007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事务安排明确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注册及选课

◆ 学籍注册:8月25-26日注册,8月27日- 9月7日补注册(各院系具体补注册时间由教学秘书自行安排);

◆ 本学期开课课程选课:

(1)本学期全校任选课改补选:第1~2周(8月27日至9月2日);

(2)在校生申请本学期重修(或补修)课程:第1~2周内工作日办理;

(3)本学期创新研修课选课:第5周;

(4)辅修第二学位(第二专业)选课:第4-5周;

(5)实验学院学生选必修课:第1~2周(8月27日至9月2日);

◆ 下学期开课课程选课:

(1)下学期专业限选、专业选修课选课:本学期第4周预选,第11周进行补选;

(2)下学期全校任选课预选:本学期第6-7周预选(下学期第1周进行改补选)。

(二)其他

1. 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报名:9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本学期课程评教:第6-19周(第19周周四关闭评教系统);

4. 2008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补办学生证(含购票优惠卡):第14周;

6. 申请缓考:课程考试3天前;

7. 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期末考试成绩可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复核);

二、注意事项

(一)学籍注册

1. 开课前1-2天学生本人持学生卡到注册中心进行集中注册,秋季学期到财务处交学费;

2. 错过集中注册者在开课1-2周内到本院系向教学秘书申请补注册;

3. 教务管理系统拒绝未注册学生的登录请求,对选课等事务所造成的影响由本人负责;

4. 开学2周后仍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重修(或补修)本学期所开课程(详见《关于加强本科生重修课程管理的通知》)

1. 因转专业、公派出国等原因未修读现专业培养计划所要求的课程应补修,补修课程一律随插入班级听课、实验和考试,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

2. 课程补考不合格或擅自不参加补考应重修;不接受已合格课程的重修申请;不接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重修申请;

3. 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超出规定时间后注册中心概不受理学生的重修申请(若擅自参加考试其成绩无效);

4.    要注意申请重修的课程是否可免听课,不可免听课程(详见教务处网站)必须随重修安排插入班级上课、实验;

5.    重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如果擅自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仍不合格者须再次重修;

6.    注意查看教务处公布的重修课程单独考试安排,指定单独考试课程要到指定考场考试,未指定单独考试的才可随重修插入班级考试,不按规定考场参加考核则成绩无效;

7.    除不可免听且为累加式考核的课程外,重修课程只以卷面成绩(或以考卷成绩按满分100分折合)给出考试总成绩;

8.    经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在毕业成绩单中均按60分或合格记载;

(三)网上选课

◆ 学生必须达到本年级、本专业对全校任选课、专业限选及任选课的修读学分或门数要求才可以毕业;

◆ 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类选课任务,超出规定时间一律不予受理;学生未经选课直接参加学习或考核,课程成绩不予承认;

◆ 全校任选课和创新研修课:

(1)    每学期最多可选全校任选课2门,创新研修课1门;

(2)    选择全校任选课、创新研修课时注意开课校区,尽量不要跨校区选课;要注意课程先修课要求,以免无法接受课程内容;

(3)    要认真谨慎地选择课程,选课时间结束后所选课程一律不得退选;全校任选课改补选只能在容量未满的课程中进行;

(4)    创新研修课仅供有兴趣和精力的学生选修,其学分不可充当全校任选课学分;

(5)    双学位或辅修中途放弃后,已获学分可转入主修专业成绩库,但不能替代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全校任选课的成绩和学分;

◆ 专业限选、专业选修课:

(1)    要认真阅读本专业的教学计划,选择专业限选及专业任选课时注意系统提示的本专业对选课门数、学分等的要求;

(2)    要认真谨慎地选择课程,预选课程一律不得退选,补选只能在容量未满的课程中进行;

(四)评教

1. 只有完成评教的课程才可网上查询考试成绩;

2. 开课一周后才可对本课程评教;

3. 请本人认真、准确地确认所学课程,对任课教师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请勿遗漏;

(五)申请缓考

1. 除急病外,必须在考试日期3天前申请缓考;

2. 缓考必须有校医院诊断或特殊事故证明,除考试时间冲突外因事一般不准缓考;

3. 期末考试因病缓考后所得成绩按实际分数记载,因事缓考后按60分或合格记载。

 三、其他

1. 所有与教学事务相关的新闻、管理办法、办事流程都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上查询到(http://jwc.hit.edu.cn),希望同学们随时关注;

2.如遇特殊情况致使选课时间或教务安排变动,请以教务处主页上公布内容为准,本科生应及时查询;

3.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系统登录密码并不要委托别人代选,以免对本人的选课、评教等事务造成侵害。

 

                                                   教务处

                                                 2007年8月

发布者:程彦宇 | 来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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