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推免生)复试指导
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均需参加复试。我院将于10月8日----10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校内外推免生进行复试,我院此次的复试指导如下:
复试比例及主要内容(复试科目见附件)
复试笔试科目.doc
一、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考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的总成绩为280分,其中笔试200分,面试80分。
二、面试主要内容。
(1) 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2) 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3) 外语听力及口语;
(4) 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5) 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
(6) 特长与兴趣;
(7) 身心健康状况。
考生应自行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录取方式
各二级学科和方向对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应分别设定合格线。复试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满足以下2条之一者可认为是复试合格考生:
(1)复试笔试成绩达到120分,并且复试口试成绩达到48分。
(2)复试笔试成绩排在参加考试全体人数的前90%,并且复试口试成绩排在参加考试全体人数的前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