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十一”长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9-28 14:56:30   阅读:   标签: 十一 安全

各院(系):

    为加强学生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学生意外人身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确保学生在国庆节期间的安全。

    根据学校有关“十一”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现针对我校学生假期出游安全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一、成立院(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和班主任担任成员,完善小组联络方式,制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二、院(系)采取分散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常识教育,传达学校、院(系)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要求学生遵守校规校纪。

    三、发挥学生干部的管理作用,实行班长汇报制,做好学生离校情况统计,假期结束后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

    四、凡学生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必须提前向院(系)学工办请示,由院(系)安全工作小组备案,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活动方案并做好应急预案,经院(系)审核、批准后,学生方可组织活动。 

    五、正值初秋季节,各地气候多变,外地旅游者注意目的地的天气情况。

    六、长假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切实保障财产和人身安全;

    七、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使留校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节日!

    八、相关要求:各单位请将院(系)学生工作假期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络方式(10月1日前)及学生返校情况(10月8日)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教育管理邮箱(jygl@hit.edu.cn)。

    九、其他

    学生工作处值班电话:86415867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07年9月28日

 

发布者:赵冰 | 来源: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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