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总支)、团工委、学生组织:
学生讲坛、论坛是我校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在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校内的各级各类讲坛、论坛数量较多,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本着规范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特明确要求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要求面向对象涵盖校内各级各类学生讲坛、论坛、报告、讲座等学生组织活动,各单位举办此类学生活动需严格按照本要求执行。
二、指导思想
我校各级各类学生讲坛、论坛必须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以全面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和学校的文化品位为总要求。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学校的声誉和利益及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成立审批
新成立的校级学生讲坛、论坛需到校团委进行注册,填写成立申请表,明确组织定位、机构组成、章程制度及指导教师等基本情况,经审核批准后才有资格正式开展活动。院级学生讲坛、论坛的成立由所属院系进行把关,审批通过后到校团委备案。
四、登记备案
各级各类学生讲坛、论坛每学期初到校团委登记,并上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包括组织定位、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章程制度及指导教师等基本情况。若组织全校性活动,需于每周一上午提交活动相关事宜(包括主讲人介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及讲座提纲)报校团委办公室备案。如果出现两个组织的活动时间冲突、内容交叉重复等情况,则由校团委统一进行协调安排。
五、审核把关
各级各类学生讲坛、论坛指导教师应对所负责学生组织提供有益的指导,并加强对其活动内容、主讲人资格的审核把关工作。涉及校外团体或个人的讲座报告等活动,如果面向全校师生举办,主办单位需上报主讲人资料和活动内容到校团委,经校团委资格审查批准后才可正式开讲。如果只面向本院系同学,则由指导教师审核把关同时报院系团委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级学生讲坛、论坛在室内举办报告、讲座等活动,要根据活动受欢迎程度选择合适的场地,做好活动现场仪器设备的保障工作,注意维持好会场秩序,保证会场安全通道的畅通,会场有应急预案并能确保实施。若举办大型活动或有重要嘉宾出席,须及时报保卫处备案。
七、后期总结
各级各类讲坛、论坛组织在活动结束后应负责讲座的总结和宣传报道,并保存活动的图文资料,同时于每学期末填写《学生讲坛、论坛活动汇总表》(附后)送交校团委存档备案。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7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