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8-4-14 18:42:09   阅读:   标签: 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财政部、人事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从2003年开始,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008年全国计划招募70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今年西部计划将进行支教、支医、支农、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农村文化建设、基层检察机关、基层法律援助、基层人民法院和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的招募。

 

一、报名时间

    415424

 

二、报名资格

    200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学生通过网站和文件了解参与西部计划的有关要求和政策。

  2.网上报名。415424,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从可报岗位中,选择3个意向服务岗位。

  3.报名者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于424前交至校团委(行政楼124)西部计划项目办。咨询电话:86413889

 

四、选拔标准

1)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获得毕业证书

4)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5)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6)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7)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西部计划志愿者签约期为1年,申请延长服务期的志愿者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西部计划服务岗位规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两年期志愿者名额。原则上,一年期的服务岗位不再接受延长服务申请。

 

五、西部计划实施相关政策

 

(一)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人,每年7200/人(在西藏以及四川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青海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黄南州,云南迪庆州服务的,每月800/人,每年9600/人);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等级,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

  2.志愿者保险。志愿者保险由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等)、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二)政策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5]17号)、《200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及《关于组织实施200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规定政策支持,政策如下: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学校招生就业处为服务期满志愿者优先推荐工作。

 

(三)激励表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进行表彰。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十杰百优”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及志愿服务奖章的颁授中予以集中体现。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2.主办单位定期联合表彰项目实施单位。

 

网上查询:西部计划专题网站www.xibujihua.org.cn

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

       00八年四月十五日

 

发布者:裘丽华 | 来源: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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