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与美国惠普公司签定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同中国惠普就设立“惠普奖学金”签定协议,在包括我校在内的部分高校设立“惠普奖学金”,帮助高校培养掌握世界领先IT理念和技术的软件人才,鼓励优秀人才在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学习与研究。
2008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继续实施,现将2008年度奖学金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系)按规定推荐人选。
一、奖励对象:从事信息技术科学及软件科学的优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奖励措施:
奖学金分“特别优秀奖”和“优秀奖”
(1)每年共奖励12名“特别优秀奖”获得者。奖励对象为即将毕业的优秀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技术。获奖者将获得10000元/人的奖学金和限量制作的银牌及证书,并会被惠普中国实验室自动接收为实习生。
(2)每年共奖励160名“优秀奖”获得者。奖励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获奖者将获得4000元/人的奖学金和奖章及证书。
三、候选人条件
1、热爱祖国,勤奋好学,品学兼优。
2、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综合成绩排名在同学科专业、同年级位于前10名;计算机专业成绩优秀的优先考虑。
4、候选人应由所在院(系)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5、“特别优秀奖”候选人必须有导师的评语或推荐,须满足惠普实验室实习生的要求(详细要求请查看申报表中相关内容)。
四、推荐名额:
1、“特别优秀奖”将在10所学校中产生,我校最多推荐2名“特别优秀奖”候选人。“特别优秀奖”落选者将自动成为“优秀奖”候选人。
2、“优秀奖” 我校最多可推荐6名候选人。
五、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须包括:
1、2008年“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可从www.csc.edu.cn网上直接下载)和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的、正式的成绩单(必须包括计算机专业)复印件;本科生另需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及本科阶段的成绩证明,已发表的论文应附论文首页。“特别优秀奖”申请者须提交导师评语或推荐信。附件不全或不规范的申请材料将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2、院(系)主管部门填写并盖章的“中国惠普优秀学生奖学金”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二)。
3、请各院(系)于2008年6月1日前,将汇总后的推荐人选的电子版信息(EXCEL文件格式,样式请见附件三),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hangkuanhit@163.com,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2008HP奖学金申请材料”。其他申请材料只提供书面材料,无需提供电子文件。
六、截止日期:请各院(系)务必于2008年6月1日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学工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惠普公司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170名左右的获奖者,于2008年9月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颁奖。
七、其它:经评审确定的获奖或未获奖人员均应在原校继续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承担其他责任。
学生工作处
2008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