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集团:
根据黑职鉴字[2008]7号《关于2008年省直中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校人字[2002]272号《哈工大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及的考核暂行规定》的精神,学校将组织技术工人晋级技能培训、鉴定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参加技能培训、鉴定的人员范围:哈工大在编并在岗、符合晋升技术等级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含合同制技术工人),不含普工岗位人员和校内聘干人员。
二、 技术工人晋级技术等级申报条件:
初级工: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中级工:被聘为本工种(专业)初级工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高级工:被聘为本工种(专业)中级工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技 师:被聘为本工种(专业)高级工五年,并连续从事本工种十五年以上。
可以申报技师的工种,执行校人字[2002]272号《哈工大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及考核的暂行规定》中的规定。
具有与本工种相关的大学或专科学历的技术工人可比申报条件提前一年申报中级工、高级工或技师的培训。
高级技师:聘任技师三年以上,申报培训评审应具有本工种丰富的技术理论知识,实践经验以及高超的、精湛的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工作业绩突出。
三、 申报时间和要求
1、符合申报资格的技术工人由所在院(系)、部、处、集团组织报名,并填报《2008年技术工人技能培训鉴定报名表》一份,请各单位认真审查,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
2、工种名称请按附表中的《申报工种名称》规范填写。
3、申报工种应与原证书工种及岗位相一致。
4、2007年及以前考试没有通过的技术工人参加培训仍需报名,并在备注栏注明“补考”。参加培训时出具收据,不收培训费,只收鉴定费,只补考没有通过的科目。
5、各单位交报名表的同时,提交申报人员的原职业资格证书。
6、各工种的具体培训辅导单位、时间、地点由省劳动厅职业鉴定中心确定,届时另行通知。各报名参加晋级培训人员不得自行参加社会上组织的鉴定。
附件:《
08年工人技术等级报名表.doc》
人事处
附: 规范的申报工种名称
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计算机操作员、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仓库保管员、商品保管员、平版印刷工、凹版印刷工、凸版印刷工、木工、管道工、电工、(物理、化学)实验工、质检工、机线员、话务员、报刊发行员、绿化工、育苗工、花卉工、农艺工、钳工、液化气工、焊工、铸造工、锻造工、磨工、车工、铣工、镗工、冲压工、刨插工、铆工、水处理工、仪表工、描图绘图工、油漆工、摄影师、电梯工、钻探工、物探工、美容师、美发师、保育员、工程测量工、公路养路工、电影发映员、有线广播机务员、影视照明员、美工、家畜饲养工、水文勘测工、制冷工、瓦工、护理员、收银员、中药药剂工、西药药剂工、病案员、医技工(医疗临床辅助服务员)、消毒员、药物检验工、卫生检验员、无线电调试工、化学检验工、音响调音员、食品检验工
(有下划线的工种我校不设技师岗位)
其中开高级技师的工种:汽车维修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管道工、电工、机械类专业(车工、钳工、焊工、磨工、铸造工、锻造工、铣工、镗工、刨插工、铆工)、凸版印刷工、无线电调试工、仪表工(精密仪器或电子仪器)、音响调音员、食品检验工、摄影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