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5-8 11:27:18   阅读:   标签: 优秀青年教师 2008 候选人 推荐 柳劲

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培养优秀青年教师,促进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师资队伍“十一五”规划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05]471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08年度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重点保证重点学科、科技创新平台的梯队建设,同时兼顾基础学科和人文类学科的梯队建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选拔的原则。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术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在我校教学和科研一线工作、受聘讲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11以后出生),对于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的教师年龄可放宽一年;

3、具有博士学位;

4、有发展潜力,在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

考虑到外校毕业博士的实际需求和为支持留学人员回国更好的发展,建议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适当优先考虑外校毕业博士和有半年以上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学校在分配申报名额时已经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

另外,曾获校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在此计划范围内;已获得该项目资助的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名额分配

学校2008年预计评选60名“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如下:

 

 

 

 

航天学院

12

建筑学院

2

电信院

4

交通学院

4

机电学院

12

计算机学院

6

材料学院

12

媒体系

1

能源学院

4

法学院

2

电气学院

9

食品院

3

理学院

10

外语学院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教育学院

1

人文学院

1

科研院

7

土木学院

4

深圳研究生院

2

市政学院

6

威海分校

6

合计

115

四、推荐程序及材料

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公正地推荐候选人,并将拟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申请人须填写《哈工大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可以从人事处网站文档下载中下载rsc.hit.edu.cn),各单位将候选人的申请书一式15份,各种证书、奖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壹份在2008520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办,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传至ljhit@hit.edu.cn

联系人:柳 劲 康 君; 联系电话:8641317986418579

 

 

人事处

二○○八年五月七日

发布者:康君 | 来源: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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