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位[2008]25号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保证和提高我校硕士生培养质量,加强硕士生导师的队伍建设,请各院(系)组织2008年度增补的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方式由各院(系)自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导师范围
我校2008年度增补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同时希望之前遴选确定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参加。
二、有关要求
1、各院(系)可聘请校内外具有丰富硕士生培养经验的专家介绍培养硕士生的经验、体会,并提出对导师自身素质的要求;
2、各院(系)安排熟悉硕士生培养环节的院(系)领导介绍硕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及其相关要求;
3、2008年度增补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讲座,须事先请假,各院(系)依据情况安排补课;
4、请各院(系)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培训地点、培训内容、主讲人等,培训工作最迟于6月底完成。
5、对未参加培训的硕士生导师,由院(系)决定能否在2009年招收指导硕士研究生。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系)在2008年5月22日前将培训计划电子版发送至学位办,学位办将于5月23日在校园网上公布各院(系)的硕导培训计划。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