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面上和指导项目的通知
时间:2008-5-26 16:28:35   阅读:   标签: 教育厅 面上项目 指导项目

各相关院系:
  2009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面上和指导项目申报工作定于5月份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2009年度科技项目的立项、管理、验收等方面工作分别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黑教技[2005]211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指导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3、2009年度科技项目将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战略,重点支持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哈大齐工业走廊和东部煤电化建设相关的方向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4、申报指导项目课题组应能够自筹到课题所需研究经费。   

二、申报要求
  1、我校教师只可以申报指导项目。
  2、现正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现正承担省教育厅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和海外学人项目资助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其在研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前两名申报2009年度省教育厅项目。
  3、本次申报在研项目结题验收及人员变更的截止日期:科技项目为5月16日,海外学人项目资助计划为5月30日,青年学术骨干支持计划为6月30日。
  4、对于申报项目达不到本级立项要求的,原则上将不再放到其他等级中参与评审。
  5、每个申报项目需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省教育厅一份)。申请书电子文件(请按以下方式命名:省教育厅_科学技术_姓名)于申报同时发送到信箱:kjcjcb@hit.edu.cn      6、申报时间为5月19日至6月11日上午12时。申请书必须注明项目的所属学科。
  
  联系人:刘伟、邓惠茜 0451-86414151
  

    科学与工业技术研究院 基础科研部503室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面上、指导)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发布者:王广飞 | 来源: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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