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IBM高校合作谅解备忘录精神,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IBM继续合作实施“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和“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项目,鼓励优秀人才在计算机学科领域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学习与研究,鼓励更多女学生参与IT相关学科的研究与学习。
现将2008年度“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学生奖学金”)及“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以下简称“巾帼奖学金”)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规定推荐人选。
一、奖励对象和专业:
2008年“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从事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本科生人民币4000元/人,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人。
2008 “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从事IT相关计算机、电信或电子工程专业的在校女研究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
二、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本科生2-3名、研究生1-2名作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超报无效。
2、“巾帼奖学金”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名“巾帼奖学金”候选人,超报无效。“巾帼奖学金”落选者将自动成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
3、“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巾帼奖学金”候选人应在个人申请表基础上,由所在院(系)择优推荐,严格把关。候选人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
(2)勤奋好学,计算机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曾参加IBM产品技术培训并已获得专业认证证书或IBM专业课程结业证书的优先考虑。无IBM认证证书入选比例将受影响。
(3)研究生承担了与IBM产品技术相关的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了IBM组织的技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同等条件下,曾参加过IBM“天才孵化计划”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IBM实习工作并表现优秀的学生优先考虑。
同等条件下,即将在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申请材料包括:
1、2008年“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或“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二,可从http://www.csc.edu.cn网页“新闻中心”栏中直接下载使用)和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必须包括计算机专业)复印件;本科生另需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附件不全的或不规范的申请材料将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2、院(系)统一填写并盖章的项目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附件三)。
3、各学校奖学金主管部门,于
四、奖学金数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人民币4000元/人,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人。
2、“巾帼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人。
五、截止日期:
请各院(系)务必于2008年6月25号之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工处审核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评选80名左右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10名左右的“巾帼奖学金”获得者,于2008 年9月公布评选结果。
六、其他:
经评审确定的获奖和未获奖人员均应在原校继续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承担其他责任。
有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常宽
电话:0451-86418141 86402641
E-mail:changkuanhit@163.com
附件:
学生工作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