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答辩
博士生携带经导师审阅认可的学位论
2.论文评审
博士生在预答辩通过后,携带《预答辩情况表》及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校学位办进行抽签,以确定学位论文的评审方式。持抽签结果凭证及审批通过的《论文评阅人名单》,到分委会秘书处领取《博士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常规送审由答辩委员会秘书负责寄送博士学位论文及论文评议书,匿名评审由校学位办负责寄送。校学位办一般需6周的时间用于匿名通讯评议。
博士生到分委员会秘书处领取《博士研究生成绩单》2份(由秘书填写并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
网上(网址ftp://hitgs.hit.edu.cn/学位管理/博士学位相关文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博士研究生答辩系列用表。
为保证评阅人有至少一个月的评阅时间,自《论文评阅人名单》中分委员会主席签字之日起至少一个月后,校学位办方可为申请人办理答辩手续。
3.申请答辩
5份评议书全部收回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论文评议书汇总材料,连同申请答辩的有关材料、学位论文,请分委员会主席进行审批。
为保证各位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答辩委员会的把关作用,请答辩委员会秘书于正式答辩一周之前到校学位办办理答辩审核手续,并于论文答辩一周之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至答辩委员会成员。如有特殊情况,至少需在正式答辩三天前到校学位办办理审核手续。校学位办审核须携带的材料及顺序如下: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2份);
(2)博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2份);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2份);
(4)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2份);
(5)博士学位情况表(2份);
(6)有审核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2份);
(7)论文评阅人名单(1份);
(8)专家评议书(5份);
(9)评议书汇总材料(1份);
(10)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博士课题有关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
经校学位办审查批准,发给投票及答辩委员会公告,网上下载《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后,博士生方可进行答辩。
4.答辩
5.整理材料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整理有关材料,装入材料袋,交相关分委员会秘书;博士生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整理论文,按分委员会要求装订若干册交分委员会秘书,待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
注:为保证校学位会、各分委会的学位审核工作,学位办在每次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前后各一周内停止办理学位论文答辩审核手续。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