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届
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研院发[2008]19号
各院(系):
哈工大2008届优秀毕业硕士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请各院(系)根据毕业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和综合表现情况认真组织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上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为2008届硕士研究生,以院(系)为单位进行评选,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党委(总支)副书记、研究生协理员和导师等人组成评选小组并提出初选名单。
2、各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初选名单,确定各单位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报研究生院。
3、推荐人选要求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政治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意识,能为学校和学生热情服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0%,学位论文成绩获得优秀或良好。
4、其中获得优秀学位论文的学生将获得优秀毕业研究生金奖,其他学生获得银奖,均被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5、获奖人数不超过院(系)毕业生总数的10%,金奖数量不超过5%。
6、请各院(系)于
研究生院负责审定院(系)上报的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公示。各院(系)请于
附件一:《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院(系)汇总表》
附件二:《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