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6级、2007级获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本博连读生承担2008年春季学期助教、助管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
研院发[2008]21号
各院(系):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条例(试行)》和《获特等、一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承担助教、助管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2006级、2007级获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本博连读生承担2008年春季学期助教、助管工作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聘岗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具体聘岗单位或部门考核后由院(系)汇总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二、津贴发放标准:
本博连读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每月300元、获特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每月240元,获一等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标准每月140元,工作量以实际情况为准,本学期一般不超过5个月。
三、其他要求:
2008年6月20日前,请各院(系)将《获奖学金研究生申报“三助”考评表》和《获奖学金研究生申报“三助”考评汇总表》书面版签字盖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学籍办(行政楼316室),请将《获奖学金研究生申报“三助”考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hitgs@hit.edu.cn 。
咨询电话:86413971,联系人:雷稚蔷、于明。
研究生院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