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发[2008]22号
为了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管理工作,特规定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如下:
1.毕业研究生到所在院(系)办公室领取《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按《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上述各项工作完成后,将《研究生毕业离校通知单》交回所在院(系)。
2.毕业研究生将按教育部规定拍摄的、当年统一上网注册用于毕业证书的照片交给所在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其中博士生每人交二寸照片2张,用于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硕士生每人交二寸照片1张和一寸照片1张,用于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另外交一寸照片1张用于学习档案馆存档和一寸照片2张用于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存档。
3.由院(系)安排组织研究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统一送研究生院学籍办出具用印单签盖校印后归入毕业研究生个人档案。
4.参加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毕业研究生将体检单交回院(系)学工办归入毕业研究个人档案。
5.研究生证和校徽可由毕业生自行保存,但研究生证必须由院(系)加盖“作废”章。
6.在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后,毕业研究生到所在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户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研究生本人在填写相关表格时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毕业时未还清贷款(含银行及学校贷款)的研究生,按银行规定学校代为保管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直至贷款还清后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各院(系)要严格检查研究生离校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合格后方可发放《就业报到证》、户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邮寄档案。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6月30日
附件1:
2008届研究生毕业体检安排
为了做好2008届研究生毕业生体检工作,保证体检的顺利进行,特做如下要求:
一、各位同学须遵守各院(系)通知的具体体检时间,按时到校医院进行毕业体检;
二、体检必须携带离校通知单和医疗证本领取体检表,并贴好一寸照片,填好姓名等基本情况,体检不用空腹;
三、土木学院、市政学院、交通学院毕业生在二校区医院体检,其他学院毕业生在一校区医院体检;
四、每天体检结束前30分钟停发体检表。
五、具体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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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区 |
院(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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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 全天 |
8:00~10:00 |
航天学院、电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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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30 |
机电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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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00 |
材料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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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能源、媒体技术与艺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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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全天 |
8:00~9:30 |
电气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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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11:30 |
管理学院、人文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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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4:30 |
建筑学院、外国语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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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 |
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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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17:00 |
理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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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区 |
院(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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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上午 |
8:00~11:30 |
市政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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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下午 |
13:30~15:30 |
土木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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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 下午 |
15:30~16:30 |
交通学院 |
附件2: 2008届研究生毕业离校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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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内 容 |
主管单位和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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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2008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完毕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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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答辩 并召开分评委员会会议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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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7月10日 |
研究生毕业节与毕业教育 (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相关文件) |
研究生院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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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体检 |
一校区、二校区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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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校手续 |
图书馆、公寓、财务、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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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
研究生院、校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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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具体安排详见相关通知) |
会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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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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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行李 |
一校区:11公寓和12公寓之间 7公寓、2公寓、土木楼附近 二校区:4公寓和6公寓之间 |
备注:
1、研究生交学费、还贷款的工作可以随时进行,但必须在离校前办理完毕;
2、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按照要求直接到银行办理;
3、校内助学贷款的还款,先到行政楼201室领取通知单,再到行政楼224室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