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程序
一、现场确认流程
1.缴纳报名考试费:
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高校教师、MBA:160元
MPA:240元;
2.照相、采集指纹信息: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军官证)及网报时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
3.领取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如表中信息有误,当场修改;确认无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
4.上交报名登记表,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认真阅读。
二、资格审查程序
1.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专业课考试(或面试)前一天,请将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交报考院(系)。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考生在《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中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并签字确认。
4.院(系)将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如果院(系)发现某考生学历或学位存在疑问时,该考生需提供相关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
5.录取过程中,各院(系)应将所有待录取考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上交研究生院。研招办将对所有待录取考生资格进行复检和随机抽检,被抽查考生应按时提交上述证书的原件。
附件: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doc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