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7-16 11:14:05   阅读:   标签: 研究生 暑期安全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研工发[2008]12

各院(系)

为了确保暑期以及奥运会期间的社会安全与稳定,确保研究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各院(系)要认真做好研究生暑期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院(系)领导要高度重视,本着“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明确职责与分工,给研究所或实验室负责人落实具体的任务;要召开导师会议、学生党支部与研究生分会等学生骨干会议,建立有效反应机制与工作队伍,贯彻国家、学校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将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

2、掌握延期毕业研究生的具体情况,了解其思想动态,保证其延期答辩期间的稳定。要切实解决同学的实际困难,深入细致的做好工作,避免出现恶性事件。

3、我校研究生自觉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以饱满的热情迎接火炬和奥运会的到来。

4、要对暑期参加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各类会议以及赴外地出差的研究生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要将暑期不在学校的学生情况及时报公寓管理中心;建议暑期在校研究生在晚10点前返回宿舍并尽量结伴同行。

5、各院(系)要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于7月20日报送研究生工作部,书面材料需要院(系)主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到 ygb@hit.edu.cn

                                               哈尔滨工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     

发布者:王晓磊 | 来源: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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