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http://www.chinajsb.cn) 2008-07-29报道:
建筑学的现代化科学发展问题之三
建筑一律——目的律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李行
奥运临近,很多人士都希望来到北京,亲眼目睹那一座座举世无双的世界级建筑。
作为“人类世界的活化石”,建筑现象的发展变化绝非其他物品所能比拟,它简直可与自然界的生物多样性相媲美。然而问题在于,这种发展变化到底是由什么引起的,其根本原因是什么?对此,中外建筑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建筑是由艺术决定的、有人说是技术、还有的人认为是功能……说法很多,但是都不全面,未能真正地解释实际现象。建筑在发展过程中是否存在普遍的规律与法则?这是传统建筑学“匠式体系”之现代化科学发展的第三个大问题,也是“现代科学建筑学”及其“建筑的本质和特征”理论必须解决的重大历史性建哲难题之一。只有彻底攻克此难题,才能发现建筑现象产生的真正原因,揭示客观存在的规律与法则。
层出不穷的普遍事实和既定系统的追踪研究结果表明:建筑在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贯串三大普遍规律与法则——“目的律、地点律、时间律”。建筑现象的发展变化,即由这三大规律与法则的作用引起并决定。
一、建筑过程的实质
毫无疑问,建筑的生成发展与变化,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实体通过主观物体起作用。主观方面,最根本的是什么呢?就是人的需要、要求、意图、动机、理想等等,即人对于建筑的全部“目的”。它是人主体与物客体相关联和作用的起点,是一切有意识行为的思想本原,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最高意识与思维形式。建筑及其一切,归根到底均来源于人类的目的。不同目的产生不同风格迥异的建筑,不同建筑满足并反映不同目的,在建筑中,人类对它寄予了全部物质与精神目的,这就是建筑的“目的律”——“目的性”是人类事物普遍共享的根本规律与法则。
追溯宏观建筑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看见原始穴居、埃及金字塔、希腊神庙、罗马水道、哥特教堂、中国长城、法国宫殿……几乎都是人类目的的光辉结晶!在近现代建筑史上,从英国水晶宫到法国埃菲尔铁塔、美国摩天楼到今日世界各地的地下铁、地下街、甚至地下城,都是人类目的的伟大见证!城堡为了御敌,水坝为了防洪,桥梁为了交通,碑塔为了纪念……总之,不同类型的建筑都是源于人类目的,都是为满足人们的需要,都是物化的人类目的。
微观建筑生成过程,人们也无不按一定目的行事:定夺需求、估量条件、物色基地、规划布局、规范功能、安排空间、部署结构、推敲造型、预算造价、评比方案、权衡利弊、总结经验……目的性贯串于建筑活动的全过程。过程与目的在此是有与无、实与虚、物质与精神矛盾共同体,具有相同的重要性与关键性。从设计角度来看,悉尼歌剧院是通过国际设计竞赛选出、享誉全球的悉尼建筑名胜;北京国家大剧院亦是通过国际设计竞赛推出的,其建筑方案反映今日中华新精神、新风貌。由此可见,建筑过程的实质,就是完成和实现人类目的。人类目的决定了建筑的方方面面,它是建筑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是建筑过程得以发生发展的唯一内在原动力。
二、建筑内容之根本
“形式与内容”是哲学领域的基本范畴,也是我国建筑界逻辑思维与理论争鸣的一大焦点。然而不少业内人士对其关系始终思辩不清,反而陷入无尽的繁琐纠缠中,原因何在?根本原因就在于认识始终未能触及目的、发现目的、引入目的;视目的为内容、“终端内容”;见物不见人。其实,目的是建筑中类型、等级、规划、设计、功能、结构以及形象、艺术一切一切的幕后缔造者、指挥者、决策者,是建筑生成从无到有全程贯串的“基因”。而形式与内容是相对而言的,如:房屋形式——空间内容;空间形式——活动内容;活动形式——用途内容……故建筑整体构成中一系列程序、层次、成分间都是一种形式与内容的动态连环结构,一种形式与内容相对关系的“链”——“形式链”。其中建筑目的为“终端内容”,建筑结果为“终端形式”。那么被一些理论家津津乐道的“手段”究竟扮演何种角色呢?它们并非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处于形式与内容之外的“第三者”,而应当是“参与者”。它相对于建筑目的属“形式”,相对于建筑结果属“内容”。这就是说,在目的运动的形式链中,形式与内容始终形影不离,既没有无形式的内容,亦没有无内容的形式。这也就是说,所谓“形式主义”作为观念,事实上也是相对的东西,它更多地存在于不同目的的人们之间,在相同目的情形下并不存在,对于业主、设计师以及设计支持者并不存在。所谓“外部形式是内部目的的镜子”,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三、建筑决定的关键
人们曾经疑惑:哪些是建筑中“决定的因素”?其实目的决定其“终端内容”,人类的目的是决定建筑的重要因素!
首先,根本目的决定建筑的“本质”。为解决人类生存与自然力之间的矛盾,决定建筑的第一本质——“自然本质”。所谓“上栋下宇,以待风雨”,即古人对建筑自然本质的生动概括。对提高“适用、经济、美观”质量的不懈追求,意味着建筑的“人类本质”。建筑中科学、技术、艺术的发展即人类本质的直接展现。若根本目的在于强化或彰扬人的社会关系,则构成建筑的“社会本质”。故宫建筑群是当时封建统治的工具;人民英雄纪念碑是人们世世代代怀念的标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规模的城乡建设,是国家振兴中华、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性举措;而今天在四川地震灾区迅速建起的大批帐篷和过渡安置房,则充分体现了党和全国人民包括世界人民对受灾群众无限的爱心与关怀。
主要目的决定建筑的“性质”。公寓是“居住建筑”,它拥有一切完备的公共服务设施。旅馆是“商业建筑”,它设有大量高档的住宿用房。剧院主要供演出,会场主要供集会,一切现代多功能多用途建筑,皆以其主要建筑目的定性。其次通过“形式链”,不难发现在既定客观条件下决定建筑形式和风格的“关键”,就在于主观目的。为何艺术、技术、功能、文化等等决定说都无以成立呢?因为它们归根到底均从属于目的,直接间接为人类目的左右。在既定客观条件下一切取决于主观目的。国庆十大工程的样式,是当时国庆特定目的的产物。而今天北京国家大剧院及一批大型奥运公建,则反映了当今国人的创新意识和时代倾向。
可见,主观目的是决定建筑的“关键”,客观条件就是其得以实现的基础,二者相互对立却又相互统一。“古今中外一切精华皆为我用”,它们以我们的目的为转移,这不是绝对、一成不变的。世上绝无一劳永逸的“精华一览”!大屋顶、须弥座、五柱式,包括尺度、比例、“黄金律”甚至“价值观”本身,无不因目的而异,目的变则一切变。
目的——人类主观能动性与创造性的动力与智力之源。“条件—目的”之联合,始终是决定一切的东西,是创造一切和变革一切真正的“上帝”!
四、建筑构思的灵魂
建筑设计作为创作,关键在于构思。而一切构思皆从属目的、围绕目的,无时无刻不在各种目的的驱动下进行。脱离或超越目的的构思都不可能存在。
那么什么样的设计才能称得上有“立意”或“创意”?作为设计欲达之结果,即目的。无目的,即无构思,即无设计。所谓“盲目性”,亦非无目的、无清醒的、面对客观实际的自觉目的。设计是目的主导策划的行为,“设计从属目的”,向来如此。设计是工程的灵魂,目的是设计与构思的灵魂——剖析、决策、导向、激发、定位、优化自控中心。
应当指出,设计构思的最大难题并不在于设计中具体要素的定量,亦不在于设计处理的手法与技巧,而在于设计思路与想法的定性,在于设计构思的方向与目标。而这一切首先取决于设计构思中把握建筑的目的性。无目的基于不断发展变化的时空条件与社会需求的明确、正确、优胜,即无设计构思方向与目标的明确、正确、优胜,即无设计创作的有效和应有成功。这在广泛参与的设计竞赛活动中一目了然。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目的机制”在设计构思中得到具体体现。与其急于求成拼出图样,倒不如先深思熟虑明确目的。
当前,我们的设计构思还应认真贯彻勤俭建国方针和建筑基本原则,注重功能适用与造价经济,在严保抗震质量和充分安全的前提下,注重节地、节材、节能、节水,并在此基础上讲究建筑造型的美观、合理性,求得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此外在建设小康与和谐社会过程中,还应在各种成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寻求完善城乡建筑总体布局及整体设施的完备与平衡,以全局的观点(社会、国家、人类)、发展的观点(可持续)、科学的观点(自然、环保、生态、循环…)对待各个建筑及整个城市的规划设计,将建筑个体形象的创意同城市整体形象及固有特色与个性结合起来,并将它们发扬广大。现阶段,我们只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成熟的构思和有效的手法,才能创造出简洁大方、融入了科学精神与美学气质的建筑。
五、客观现实的产物
揭示目的在建筑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作用和意义十分重要、深刻。但是这并不是说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可以随心所欲,按照自己的喜好随意设计。恰恰相反,目的作为现实目的、实践任务,“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它始终离不开现实。它是“现实需求”的产物,更是“现实条件”的产物。
如何依据客观条件、发展需求和建设方针,正确定位建筑目的,这是关系建筑活动方向目标的一大难点。“建筑有严肃的目的,应该达到崇高的境界。”建筑也有轻率的目的,可以落到背弃原则、无视一切、为所欲为的境地。因此建设者们务必谨慎从事!
“目的律”——“目的性”规律与法则,即“人”的规律与法则。它是建筑的主宰,左右建筑的本质、性质及发生发展与变化。它要求我们洞察世界民族、国家社会、群体个体,鉴别根本基本、主要次要、特殊一般,分清是非优劣、虚实真伪、利弊得失……深入三大规律与法则综合研究,捕捉建筑的方向、目标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