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总支)、团工委、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推动学生社团的发展,提高学生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校团委研究决定于2008年秋季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工作。
此次学生团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由校团委负责,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2008年度已正式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由学生社团负责人重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办理时需上交《学生社团登记表》。校级学生社团将登记表格送交到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中心,各院(系)级学生社团参照本通知要求到各自所属院(系)团委(团总支)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将登记表汇总后直接交到校团委。
二、新计划筹建的学生社团,由筹建发起人负责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团体管理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待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后报校团委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三、登记注册时间:2008年9月1日——9月7日
四、按照规定注册完毕后的学生社团将在校内予以公布,逾期未登记的学生社团将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团体管理细则(试行)》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未上交相关申报材料的新筹建的学生社团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受理。
五、校级学生社团注册地点: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中心(一区学生活动中心432室),值班时间:18:30-21:00(周一到周五)。
六、相关要求:1、填写信息属实;
2、须填写当前最新信息;
3、须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学生社团工作指导中心
2008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