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总支、团工委、研究生会:
第十届第三任研究生总会主席团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和研究生院的亲切指导下,在各院团委和研分会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依据研究生总会章程,现召开第十届第七次研究生总会委员会会议。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表彰优秀研究生分会、优秀研究生会干部
2、听取第十届第三任研究生总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3、举行研究生总会主席团换届选举
二、全委会的产生
1、席位分配
研究生会章程,全委会采用席位制,根据各院系研究生总数来确定席位数。其中,不足300人的院系按300人计,产生一名代表,超过300人的院系,每300人产生一名代表,余额如超过150人,再增加1名代表。据此,各院系席位如下:
航天学院 6人 机电学院 4人
材料学院 3人 能源学院 2人
电气学院 3人 管理学院 3人
人文学院 1 人 外国语学院 1人
市政学院 3人 土木学院 1人
交通学院 1人 计算机学院 3人
理学院 2人 软件学院 1人
建筑学院 1人 法学院 1人
传媒技术与艺术系 1人
总计:37人
2、全委会委员要求
1). 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成熟。
2). 为人正直诚实,能够服务同学,代表广大研究生同学的心声。
3). 各院系注意委员博硕比率,男女比例,少数民族比率。
4). 全委会委员可以连任,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员调整。
三、主席团候选人的产生
主席团候选人从全委会委员中产生,由院系推荐,每个院系推荐1-2人。
四、选举方式
根据研究生会章程,本次选举由全委会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主席团。
五、时间安排
系于9月8日(周一)中午12:00前统一将全委会委员登记表打印盖章后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24,电话:86412796),并将登记表的电子版统一发送到graduateunion@hit.edu.cn。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总会
2008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