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招聘2009年度“4+1”类型专职辅导员的通知
时间:2008-9-5 9:47:32   阅读:   标签: 2009年度 “4+1”类型专职辅导员

     为了能够更好地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发挥学生工作干部的作用,不断加强和壮大这支队伍,根据我校各院(系)实际学生工作的需要,拟在全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中招聘2009年度“4+1”类型辅导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有资格提出申请:

1、  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中共党员,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

3、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4、  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关心集体,关爱他人;

5、  有做学生工作干部的经历,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7、  符合我校免试推荐研究生基本条件,按推研科目计算成绩排名在全系年级前30%以内。

    根据校党发[1993]624号文件《关于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几项规定》及《关于试行4+1制度的有关补充规定》,校党发[1995]561号文件《关于辅导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补充规定》,经过考核批准,确定的人员即承认其具备研究生入学资格,工作与学习按4+1模式进行。在工作满一年后,可选读硕士研究生课程,所读专业应为原本科学习专业,满二年后取得学籍。已被保研的同学如被录用,按照“4+1”类型辅导员方法办理。

     工作中表现不好的或中途调离学生工作岗位的人员,可随时取消其研究生资格。无论是完成学业者还是不能完成学业者都可以继续从事学生工作,完成学业者可按统分研究生参加分配(必须在校内工作满5年)或竞聘其他教学和科研工作岗位。

     有拟留意向的院(系)请于9月12日之前将《2009年度选留4+1辅导员计划》发至教育管理办公室信箱jygl@hit.edu.cn

     有意者请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联系,也可以由院系推荐。同时需提交本科各学期的成绩单一份(院系盖章、系主任、教学秘书名章),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报名截止时间:9月29日前

报名地点:行政楼201

联系电话:86415867  86418130

联 系 人:赫彦明  于丽君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08年9月5日

 

2009年度选留4+1辅导员划.xls

发布者:赵冰 | 来源: 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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