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哈工大公用房产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工作正在进行时
时间:2008-9-9 10:05:41   阅读:   标签: 征求意见

 

    自七月十六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校园网上发布“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用房产、土地管理条例》等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的通知”以来,学校各院系的领导及广大教师纷纷积极的询问《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用房产、土地管理条例》修改的有关详细情况。

    本学期开学后,按照原计划,国资处由主管公用房管理工作的副处长李东明同志带队,先后走访了航天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土木学院、交通学院、电气学院等各种类型的学院及机器人所、复合材料所等研究所与有关领导及教学、科研教师进行了座谈。这些学院及研究所的领导均高度重视学校这次对《公用房产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大部分学院的一把手都参加了座谈,尤其是电气学院、土木学院、理学院的各位副院长、系主任及有关研究所的负责人都参加了座谈。这些院系领导及研究所负责人都表示支持学校对原《公用房产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认为这是学校与时俱进,对公用房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十分必要。纷纷对这次《哈尔滨工业大学公用房产、土地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及意见,有些意见提得非常中肯,有些意见非常有参考价值,对本次修订《公用房产管理条例》及学校在公用房产的宏观管理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

   考虑到各学院、科研单位的各位领导及教师对修订《哈工大公用房产管理条例》工作积极性很高,国资处决定延长征求意见时间到九月底,使学校公用房产管理更加规范和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率。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发布者:范继军 | 来源: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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