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干部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聘上岗方式产生宣传部、监察处、化工学院空缺领导岗位的干部人选。
一、基本原则
竞聘上岗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的“四化”标准,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工作需要、优化结构的原则。
二、岗位
宣传部副部长1名;
监察处副处长1名;
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1名。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拟任领导岗位必须具备的组织能力、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服务意识强,作风民主,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清正廉洁,身体健康。
(二)资格
1、55周岁以下(195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学校正式聘任的干部或教师(明确年龄限制的岗位按限制要求执行)。
2、机关管理人员应聘,须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并三年以上正科级(中级职称或重点岗位)任职经历。
3、教师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单位(系或教研室正副主任、支部书记以上职务)任职经历。
4、岗位具体要求:
(1)宣传部副部长:熟悉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能力。
(2)监察处副处长: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原则性强,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
(3)化工学院党委副书记:熟悉学生工作或思想政治工作,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的人才,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破格竞聘上岗。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截止2008年9月15日17:00。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和群众署名(3人以上)举荐等的方式。最多可以兼报两个竞聘岗位。本人自荐要填写《哈工大校部机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组织推荐和群众署名推荐要填写《哈工大校部机关(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竞聘上岗推荐表》。报名时提交电子版2寸免冠照片1张。
2、报名地点:党委组织部(行政楼409办公室)
联系电话:86417597
电子邮件:zzbgb@hit.edu.cn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08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