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常设代表会议代表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新学年,为做好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设代表会议代表的换届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代表大会常设代表会议采用席位制,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席位方案由常设代表会议决定,具体席位根据各院(系)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
二、经常设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常设代表会议代表席位分配方法如下:各院(系)名额按本单位本、专科学生总人数来确定。其中,不足400人的院(系)按400人计,产生一名代表;超过400人的院(系),每400人产生一名代表,余额超过200人,再增加一名代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三、常设代表会议代表应在各院(系)的本(专)科优秀学生代表中产生,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各院(系)代表信任表决通过,由各院(系)学生会报经院(系)党委批准后确定。
四、请各院(系)团委(总支)负责人在推选常代会代表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代表的产生要考虑男女同学比例、党员与非党员学生、普通学生与学生干部代表比例。
2、代表要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为人正直诚实、责任心强,甘于为同学做实事、为同学服务。
4、学习成绩优异,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五、请各院(系)代表认真填写《常设代表会议代表资格审查表》(附件一),并于2008年9月21日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24房间),电子版请发到jiangchangbao@163.com。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