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
时间:2008-9-22 10:07:29   阅读:   标签: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 第五届

各院(系)团委(总支):

  根据中青办联发[20089号文件《关于推荐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引导广大青少年永远缅怀邓小平同志的丰功伟绩,激励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评选表彰活动。该奖项面向在校学生个人设奖,2008年度全国共奖励100人(研究生占20%、本专科生/高职占35%、高中生/中职占25%、初中生占10%、小学生占10%),在全国各地推报的200名候选人中差额评选产生,研究生和大学本专科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20000元,中、小学生获奖者每人颁发奖学金5000元,同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按照黑龙江团省委的有关意见,我校可推报1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推荐标准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被推荐人的年龄不超过28周岁。

  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系列竞赛中特等奖获得者;在国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论文被SCI收录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中国少年儿童海尔科技奖、“明天小小科学家”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推荐方式

  “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采取组织推荐和有关部门及机构直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我校采取组织推荐方式,请各院(系)团委(总支)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在本单位内认真进行遴选,每单位限报院级候选人1名,之后由校团委会同有关部门讨论并初步确定人选范围,经请示学校同意后,最终确定校级候选人1名,上报黑龙江团省委。

  三、推荐材料及要求

  1、第五届“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哈工大各院(系)推荐候选人登记表(附件1),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

  2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2),书面材料和电子版(word格式)各1份。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主要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参与科技创新的过程及取得的成果;综合表现。

  3、科技作品原文或实物图片。

  4、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院公章)。

  5、由1名以上教师签具的推荐信,说明推荐理由并证明候选人事迹属实。

  6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后注明姓名)。

  四、推荐时间

  请各院(系)团委(总支)于925日(周四)下午1500前将上述的候选人申报材料交至校团委,逾期不报的单位或申报材料不全的候选人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校团委办公室地址:行政楼124室, 联系人:黄晓伟, 电话:86412796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是引导和激励青少年投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大举措。各院(系)团委(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引导激励广大青少年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技创新活动。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院(系)团委(总支)要把好质量关,严格依照评选标准,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要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推荐及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8922

附件:候选人登记表+事迹材料模板.doc

 

 

发布者:姜长宝 | 来源: 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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