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我校2009-2010学年度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字〔2008〕1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2009年教育部将继续资助1000名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重点建设高校做访问学者。为了做好我校2009-2010学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
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应是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等优势学科。接受一般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要求是博士点学科。
二、申报导师
应为上述学科的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
三、申报工作以院(系)为单位进行
接受计划若没有变化(学科、导师和课题均不变),申报院系可免报,在截止日期之前接受计划未报者视为与往年相同。接受计划有变化的,须填写《
哈尔滨工业大学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doc》或《
哈尔滨工业大学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表.doc》,以下均简称《计划申报表》。
四、填报要求
内容简明扼要;申请学科按二级学科填报,或者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名称填报。
五、接受计划由人事处汇总,武汉中心审核,报教育部人事司审定,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武汉中心网(www.train.whu.edu.cn)和中国高校教师网(www.ccf.edu.cn)上发布,同时还将编印《2009—2010学年度全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指南》,面向全国高校发行。
六、时间要求
各院(系)将《计划申报表》纸质版1份于10月24日前报至人事处师资办。联系人:邱莉红 联系电话:86413179 86418579
请各院(系)认真对待此事,组织好相关教师做好接受访问学者计划的修订工作。
附:《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2009学年度接受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doc》
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