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省学位办的有关要求,2008年选择哈尔滨考点的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包括高校教师、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MPA及MBA)准考证已经发放到各院(系),请考生与所报考的院(系)负责老师联系领取,并向院(系)咨询专业课的具体考试地点。各院(系)联系方式请见招生简章。(http://yzb.hit.edu.cn/zhuanye.htm)
请各位考生按研招办的有关要求进行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的资格审查,并在所报考院(系)填写《资格审查汇总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