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工信科简函〔2010〕第268号)通知精神,2010年将继续开展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为国内法人单位的非保密民用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多个单位共有知识产权的,可以联合申报,其中一家单独申报的,须提供他方同意申报的声明。
2.项目代表了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项目技术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等,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4.项目技术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0版)》(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申报书一式6份(至少1份为原件)及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科工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522)。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工信科简函〔2010〕第268号)通知精神,2010年将继续开展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现将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为国内法人单位的非保密民用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多个单位共有知识产权的,可以联合申报,其中一家单独申报的,须提供他方同意申报的声明。
2.项目代表了国内信息技术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项目技术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等,且不存在权属纠纷。
4.项目技术开发与应用相结合,已经进入产业化阶段,或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10版)》(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2.申报书一式6份(至少1份为原件)及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年9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送科工院成果与知识产权办公室(科学园国际会议中心522)。
联系人:李宏宇 86414461
201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