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快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队伍,2018年春季学期学校继续实施“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恪守学术道德。
2. 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物的潜质。
3. 具有博士学位,申报教授岗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报副教授岗位,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满足“青年千人”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人,可不受上述年龄限制。
4. 入选后要求在半年之内到岗并全职来校工作。
二、相关待遇
1. 学校为入选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及货币化住房补贴等待遇,并提供教授30-100万元、副教授不超过2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 申报人若入选“千人计划”青年项目,学校聘其为教授、博士生导师,提供50万左右年薪,提供110万安家费(含国家补助),200-6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含国家配套),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 申报人向相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要求能够反映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
2.  各单位需公示申报人材料至少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报告。请各单位于41916:00前,将经教授会评议通过后的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人事处。材料一经各单位提交,不得变更。
3.  学校拟于20186月下旬召开评审会,届时,由各单位通知进入答辩环节的申报人。
4.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将公示最终入选名单。
四、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人〔201111号),对于违反“红七条”者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哈工大党宣〔201551号),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查。
2.  申报材料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不得空项、漏项,各单位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三年内的申报资格。
3.  各单位上报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包括:
(1) 《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书》(附件2);
(2) 《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
(3) 教授会纪要;
(4) 公示报告;
(5) 申报人附件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分别装订);
(6) 如有破格情况,单位须出具破格申报情况说明(签字并盖章)。
4. 电子版材料需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要求如下:
(1) 汇总表为EXCEL格式,命名格式为“XX学院-汇总表”;
(2) 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单独存放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学院-申报岗位-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XX学院-姓名-申报书”(WORD版本)、“XX学院-姓名-附件”(PDF版本,不超过20M)和“XX学院-姓名-附件-分项序号”(PDF版本,“分项序号”以附件材料要求中各类材料编号为准,例如:“英文版个人简历”的附件分项命名应为:“XX学院-姓名-附件-5”)。
5.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
(1) 5篇代表性论著(论文全文、著作封面及目录)、近五年代表性论著清单;
(2) 专利证书、产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3) 主持(参与)主要项目的证明材料;
(4) 奖励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5) 三封国内外同行专家推荐信;
(6) 英文版个人简历;
(7)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复印件;
(8) 在海内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9)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6. 学校将择机组织召开海外专场招聘会,各单位要进一步发挥主体作用,结合第二届国际青年学者神舟论坛参会人员来校工作意向统计情况,积极物色人选,做好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行政楼426室)
联系人:孙长彬    王悦邦
联系电话:0451-86418762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