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申报第13届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做到有研究、有改革、有特色、有亮点,促进教师开出更多优秀课程、编写更多优秀教材、开展更多教研项目、凝练更多教学成果。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校本[2016]37号)精神,现将第十三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考核、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申报教师一般应具有五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平均每年不低于32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具体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见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条例》。

    二、申报和考核程序

    1.符合条件教师向所在院(系)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一式两份(院系留存一份)。

     2.院(系)对《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2018109日下班前分别报送本科生院及研究生院,并提交《汇总表》电子版。

    3.学校审核并安排跟踪考核。考核时间自2018年秋季学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其中,第一年由院(系)跟踪考核,第二年由院(系)、校同时跟踪考核。

       4.跟踪考核结束,教师进行自评,学校组织评审。

    申报人应注意积累反映其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成果和教学效果等的证明材料,包括教学设计、作业和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学生评价、荣誉证书等,以作为自评的支撑材料,并在评审和答辩时展示交流。

 

本科生院联系人:关玉晶   电话:86418290  guanyj@hit.edu.cn    行政楼313

研究生院联系人:苗茹花   电话:86413871  miaoruhua@hit.edu.cn 行政楼327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