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源学院首届“思源”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世界一流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建设,鼓励能源学院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传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精神,培养一代又一代优秀的能源学子,经能源学院93级校友发起,并与能源学院协商决定设立“思源”奖学金,现将奖学金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哈尔滨工业大学能源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大二及以上)。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年度(2017年春+2017年秋)综合排名为本年级本专业前30%以内。

3. 上一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4.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科技创新、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及其他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担任学生干部者、对年级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5. 已经获得过该项奖学金的不得重复申请。

6. 有如下任意一类处分,取消其申报资格:

1)所考察时间范围内因违纪受到处分者;

2)所考察时间范围内期末考试中有挂科者;

3)单个学期寝室卫生评比结果为CD次数达到两次以上寝室成员。

三、奖励标准

评选名额为每年度5人,不限制本科年级比例,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完毕。按照学院规定,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不可兼得,本科生在校期间8000元以上(含8000元)的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奖学金申请及评审

1. 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交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1),如实介绍德、智、体等各方面表现情况,能源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提出奖学金申请的学生进行书面盲审评议,进行初选。

2. 通过初选的申请者,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联评,参评学生进行5分钟答辩陈述,并使用PPT或视频短片进行展示。根据现场评分后,总排名(成绩*60%+答辩分数*40%)的先后顺序,符合相应名额范围内的学生最终获得奖学金。

3. 奖学金评选工作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学院对拟报送奖学金申请者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4. 请各位拟申请学生请于5月417:00前将表格发送hitwbw2013@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年-能源学院首届思源奖学金申请表”。

能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4

能源学院首届“思源”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