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北教授家园小区住户补缴物业费的通知

松北教授家园的住户:

小区建成后,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了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住户大范围拖欠物业费的情况。

学校代表小区住户与原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18年9月30日终止。

从小区长远发展考虑,为保障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良好运行、实现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经松北教授家园第四届管委会提议,总务处提请2018年第八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有关小区住户补缴陈欠物业费的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购买松北教授家园住房的教职工,无论是否居住或使用,都应及时缴纳物业费。小区全体住户需在规定时限内补缴2014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期间未缴纳的物业费。

二、对私下转让使用权的住户,应由物业实际使用人履行补缴义务。对逾期不补缴的物业实际使用人,学校将从原始登记人的职工工资中予以扣缴。

三、本次收取或扣缴的物业费将用于小区物业的善后交接事宜及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出由学校总务处会同松北教授家园第四届管委会进行双印鉴管理并定期向小区全体住户通报。

 请小区住户于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9日,自行到总务处/后勤集团财务管理部足额补缴2014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的物业费。

收费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早8:30—下午4:30

 收费地点:总务处/后勤集团财务(学子楼三楼财务大厅)

收费标准:1.49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特此通知。

 

 

 

 

 

    松北教授家园第四届管委会

总务处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