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及2018年教师准聘岗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打造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哈工大人〔2016251号)、《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哈工大人〔2017470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实施办法》(校人发〔201250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8年秋季学期“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及2018年教师准聘岗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为基本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各单位要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本着对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标准,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认证及退出管理条例》(哈工大本〔2017207号),本次选聘工作原则上要求教师申请副教授职称前应通过准入考核,申请教授职称前应通过主讲教师授课资格认证。申报人如不满足该要求,须在聘任后1年内达到学校教学准入和认证的相关要求。

3.校内申报人自任现职以来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校外申报人如不符合该项要求,则须在入选后首个聘期内完成担任至少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的工作并考核合格。

二、申报条件

1.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

1)具有博士学位,拥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的成果,并获得同行专家学者的认可,为所从事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2)年龄要求:申报青年拔尖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11日及以后出生);申报青年拔尖副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11日及以后出生)

2.教师准聘岗位聘任

1)申报人应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及各单位《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细则》的选聘标准和申报条件。

2)年龄要求:截至20181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准聘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准聘副教授岗位人选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放宽5岁,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人选年龄放宽2岁。教学为主型准聘教授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

3)已申报过2017年教师准聘岗而未获得聘任的人员,本次申报时须有新成果新成就。

三、“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相关待遇

1.学校为入选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如下:拔尖教授岗位30-100万元(工科类不超过100万,理科类不超过60万,人文社科和经管类不超过30);拔尖副教授岗位不超过20万元。

2.学校为校外入选者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安家费及货币化住房补贴等待遇。

3.校外优秀申报人入职后,可优先推荐为“龙江学者”。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向相关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申报材料要求能够反映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和综合素质。

2.各单位需公示申报人材料至少5个工作日,并出具公示报告。请各单位于1126(周一)17:00前,将经教授会评议通过后的申报人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人事处。材料一经各单位提交,不得变更。

3.学校拟于201812月中下旬召开评审会,届时,由各单位通知进入答辩环节的申报人。

4.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将公示最终入选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

2.准聘岗聘任申报材料及要求:各单位须提交《单位推荐报告》、《教授会纪要》(其中须体现申报人在教授会评审中得票数)、《准聘岗位申请表》、《准聘岗位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版各一式1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行政楼426室。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命名方式:“姓名-准聘教授/准聘副教授-申请表”。

六、其他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须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把关,并提出推荐意见。

2.“青年拔尖人才选聘计划”入选者按准聘岗位聘任和管理,两者不可兼报。

3.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教师岗位准聘制度实施细则》中准聘岗相应申报条件填写到《准聘岗位申请表》中,并要求申报人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条款。

4.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请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联系人:张    马春艳  联系电话:86418762

E-mail: hitrscszb@hit.edu.cn

                人事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