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3-06 20:42

各学院(部):

为贯彻执行中央对台、对港澳的工作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评比范围

台湾学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三、奖学金名额及奖励标准

1、奖学金名额: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台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1人、二等奖学金候选人1人、三等奖学金候选人2人;港澳及华侨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1人、二等奖候选人1人、三等奖学金候选人3人;

2、奖励标准:本科生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四、评审要求

请各院(部)按照要求收取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的申请材料,并参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哈尔滨工业大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申请条件组织评审,对于学生材料及学生成绩严格审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3月11日17:00前将附件3-附件6纸质版报送活动中心430库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xszzhit@126.com。

六、名单公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上报名单进行评审并公示,将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复核、审定后发放奖学金。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