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先优典型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党委:

为庆祝建党100 周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总结近年来学校党建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展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的突出表现,选树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师生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担当作为,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及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类型、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各基层党组织中评选推荐,原则上按党支部数的6%推荐,建议推荐名额数量见《2021年“七一”评选表彰名额建议表》。

(二)优秀共产党员。在中共正式党员中推荐,评选出优秀共产党员100人,建议推荐名额数量见《2021年“七一”评选表彰名额建议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基层党委、党委工作部门等从事两年以上党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中评选推荐,基层党委各推荐1名,进行全校联评。

(四)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在担任党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中评选推荐,各学院(部)党委至多推荐2名,进行全校联评。

(五)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在担任党支部书记一年以上的学生党支部书记中评选推荐,学院(部)党委各推荐1名,进行全校联评。

(六)基层党组织“十佳”、优秀共产党员“十佳”。分别在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础上评选出“十佳”。

为进一步发挥先优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同一规格、同一标准,在一校三区打造具有时代性、先进性、示范性、代表性的哈工大先优群体,威海校区党委、深圳校区党委可组织开展先优评选活动,并按名额要求向学校党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学校党委研究后共同表彰。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为引领,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基层党委应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应做到“七个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组织建设坚强有力;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出色完成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如推荐党委参评,应保证党委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保密和校规校纪等方面问题;如推荐党支部参评,应保证党支部成员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保密和校规校纪等方面问题,2019、2020年度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带头学习贯彻维护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牢记党员初心使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作出突出贡献;道德品行高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群众基础深厚,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的正式党员中评选推荐。

党员领导人员应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教师党员应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和“四个相统一”要求;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党员应自觉弘扬师生至上、精细管理的优良传统,加强作风建设;离退休教职工党员应充分发挥正能量,在关心和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学生党员应符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标准。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保密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遵守党章,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创造性地推进本单位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工作积极主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相融合的有效途径,主动关心师生员工思想状况,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团结带领党员做好群众工作,道德品质好,师德师风优良,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保密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问题。如推荐党支部书记参评,2020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2019、2020年度所在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好”。

(四)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遵守党章,具备过硬思想政治素质;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能力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有较好的党务工作能力,熟悉了解党支部工作方法,具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分子工作等能力水平;服务意识强,热心党的工作,积极投身基层党务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群众威信高,师德师风好,得到师生的认可和信任。无违法违纪、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师德师风、保密和校规校纪等方面的问题,2020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2019、2020年度所在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好”。

(五)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遵守党章,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热爱党务工作,能够良好履行党支部书记职责,在加强党支部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到位,对同学的组织、宣传、服务、凝聚作用凸显,熟悉党员发展标准和流程,能够按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品学兼优,带动同学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全面发展成才,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时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0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应为“优秀”,2020年度所在党支部考核评价结果应为“好”。

三、推荐程序

各党委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按格式要求填写推荐表、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和汇总表,4月1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402房间,电子版发送zzbdj@hit.edu.cn。学校党委将按照工作程序开展评选,并在7月1日集中开展校级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党委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把推荐和评选过程与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要做好通知动员,注重过程推荐,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党委研究决定推荐对象。

2.强化政治把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多方面考察看本质、看底色、看主流,重点考察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考察党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党建与中心工作双向深度融合,真正把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党组织和党员推荐上来。

3.强化典型引领,学校党委将通过全媒体平台对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基层党委要利用“七一”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先优”集中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突出仪式感、庄严感,引导全校师生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在全校营造良好风气。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审批表》

                   5.《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审批表》

                     6.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7.《基层党委推荐“先优”汇总表》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