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政务实习实践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我校于2020-2021学年组建了各地市学生政务实习实践团。为表彰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在政务实习实践中涌现的先进个人,根据学校政务实习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要求,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参与过政务实习实践的机电工程学院在读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思想积极进步,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政务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合计21个工作日以上),具有政务实习总结报告以及政务实习实践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4.作风端正,为人正派,公正无私,工作务实,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在政务实习实践期间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5.志愿从事基层就业工作。

三、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参评人员访问学工系统(https://xg.hit.edu.cn/)登录后进入荣誉称号申请模块,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政务实习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点击申请按钮,认真填写申请内容并上传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1篇实习总结(模板见附件),1份实习证明,不少于1张的实习过程照片,实习宣传报道材料(如没有可不上传此项),点击提交,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2:00。政务实习实践证明材料需由实践单位证明时长、出具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2.材料提交与资格审查。参评人员于10月14日14:00前将电子版个人申请表、实习总结(模板见附件)、实习证明、实习照片、宣传报道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交)打包发送至邮箱zzfhit@hit.edu.cn,邮件主题命名规则为“姓名+政务实习实践先进个人材料”。个人申请表可在申请提交后在主页“已办业务”—“荣誉称号申请”中下载,同时可查看审核进度。提交的材料将作为学院评选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请务必按时提交。

3.学院评选。参评人员提交材料后围绕实习实践经历、行政能力提升、政治素养增长、社会民情体会未来工作规划等方面准备2-3分钟答辩PPT,于10月1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zzfhit@hit.edu.cn,邮件主题命名规则“姓名+政务实习实践先进个人答辩PPT”,同时添加评选通知QQ群:743783811,答辩时间、答辩顺序等具体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4.颁发证书。学校将对院推荐人选进行复核、公示,确定2020-2021学年政务实习实践先进个人,并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18145646960

联系人:周兆峰

 

                                    

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