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学校将于近期召开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统一简称为“代表大会”)。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会章程 》、《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经研究决定 ,现面向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及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以下统一简称为“学生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原则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提案名称、提案内容、提案调研、建议措施等。学生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每名学生代表可以提出两项提案。

二、提案内容

根据全国学联文件要求,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 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 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 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 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 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 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 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提案征集

1. 提案撰写。各学院代表团对学生代表进行统一培训,组织学生代表广泛开展调研、研究建议措施,认真撰写提案。

2. 提案征集。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各学院代表团对学生代表提出的提案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进行审议,通过后报常代会,未通过的视为废案。

3. 提案生效。召开常任代表大会提案工作会议,对整理合并后的草案进行表决,表决通过成为正式提案,未通过的视为废案。

四、提案答复

常代会将提案将移交至筹备委员会,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向相关单位反馈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答复,并在代表大会上向全体学生代表进行汇报。

五、时间安排

10月28日,学生代表在系统中下载提案模板;

11月02日,哈工大App中完成草案的提交;

11月05日,各院完成草案的审议工作;

11月07日,常代会完成草案的表决工作,形成正式提案;

11月14日,收集各单位对提案的答复内容;

11月17日,线上线下开展答复宣传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次提案工作将全过程采用信息化途径,针对答复情况和废案情况开展满意度调研,学生代表可在系统中查看提案工作的全部过程。

各单位如对上述通知有任何疑问,联系电话:

王梓丞 18845758530

刘润泽 13351014217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哈尔滨工业大学第十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