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教学贡献奖励的通知

2021-11-04 17:04

各学院、学部: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回归初心、回归本分,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坚持改革创新,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哈工大本〔2020142号),现开展2021年教学贡献奖励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涉及两类共五个奖项:第一类包括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和教学突出奖,第二类包括实验教学突出奖和实验教学优秀奖。教学优秀奖申报已另行通知。现将本次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业贡献奖”“教学名师奖教学突出奖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教师,截至2021831日从事所在专业教学工作满10年、本校任职满5年,近三年承担课堂教学时数达到学校规定要求。

2.“实验教学突出奖实验教学优秀奖申请人应为我校在职专任实验系列教师,截至2021831日在我校从事所在专业实验教学工作满5年,近三年完成所在岗位聘任职责。

3.以上各类奖项申请人还须满足《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中所列的基本条件”“必备条件可选条件的相关要求。

4.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情况申报奖项类别,允许同时申报同类别多种奖项,但不同类别之间不可兼报,奖励不可兼得。

5.如申请人在可选条件中的任何一项表现特别突出,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进行特殊申报。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申请表》,表格中所填写近三年各项业绩时间应在201891日至2021831日期间,填写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佐证材料支撑,其中理论学时的佐证材料应为教学任务书或学校开出的授课证明,实验教学学时、实习、课程设计等佐证可由所在学院(部)单独出具。

2.申请人如申报过最近一次的相关奖项,本次再申报相同奖项须在汇总表中填写主要业绩增量。

3.申请人所在学院(部)组织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进行相关资格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初审后提出推荐排序。

4.申请人所在学院(部)党委要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表现进行把关,须由申请人所在基层党支部书记提交鉴定意见并签字,再由学院(部)党委书记签字后加盖党委公章。

5.申请人材料要在学院(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请学院(部)将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佐证材料PDF电子版、学院(部)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20211126日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须形成一个PDF文件,按奖项名称-学院简称-姓名命名

7.评审会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学贡献奖励实施办法》,本着对人才培养和学校发展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控标准,认真审核材料,确保申报工作的质量。

人:王磊

办公地点:行政楼329室         

联系电话:86418290     

电子邮箱:wanglei11100@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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