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人文讲坛(第143期) ——中国人民大学房莉杰教授《发展与秩序的变奏:“社会建设”是如何被中央文件定义的?》讲座成功举办

2022-11-18 15:06

      11月16日晚7点,哈工大人文讲坛第143期在线上成功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房莉杰教授做题为《发展与秩序的变奏:“社会建设”是如何被中央文件定义的?》的学术报告。本次活动由人文学院社会学系白淑英教授主持,校内外社会学及相关专业师生140余人收看讲座。
      讲座一开始,房莉杰教授简单介绍了相关知识背景,回顾了西方国家的发展范式、我国实践经验和我国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之间的关系,并具体介绍了发展型国家理论。发展型国家政策视角的提出与老牌工业化国家的“福利危机”、拉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中等收入陷阱”和日本、东亚“四小龙”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奇迹密不可分。欧美老牌工业化国家和拉美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实践证明,前者的发展实践容易陷入“高福利陷阱”,而后者则容易导致收入高度不平等、社会不稳定和社会秩序的混乱,二者都无法维持经济增长和社会秩序间的和谐统一。20世纪70年代以来创造经济奇迹的东亚“四小龙”既缓解了“福利危机”,又解决了“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实现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此背景下,发展型国家视角和理论体系应运而生。
      接下来,围绕如何理解东亚的发展背景,房莉杰教授详细介绍了以老牌工业化国家为代表的“先发内源型”发展模式和以发展中国家或新型工业化国家为代表的“后发外生型”发展模式。先发内源型模式视域下的现代化是一个逐步发展、相对从容的过程,其整合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激烈的冲突;而后发外生型模式中,外来的力量往往会中断国家自身发展的逻辑,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或新型工业化国家被迫走上了现代化发展道路,该模式往往具有“政府主导、仓促赶超”的特点。但无论是先发内源型模式还是后发外生型模式,二者都没能很好地解决发展与秩序之间的张力问题,以及经济增长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平衡问题。伴随着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发展型国家理论自身的缺陷、相关社会思潮演化和东亚“四小龙”内部社会力量的崛起,发展型国家理论逐步走向衰落。
      房莉杰教授认为,某种程度而言,发展型国家理论主要是为了解释和论述东亚“四小龙”的经济奇迹而提出的,最开始并没有将中国的发展实践纳入考虑的范围。如何运用发展型国家理论解释和看待发展型国家的中国模式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房莉杰教授认为,发展型国家的中国模式符合发展型国家的基本特点,赶超发展的特点突出,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面对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国际环境,其发展模式又呈现出一种中国特色。已有的发展型国家研究要么忽略社会,要么将社会当做自变量,其实社会也是因变量。随后,结合1992年以来我国30年中央文件中的社会建设逻辑变迁,围绕我国如何运用改革手段协调发展(经济)和稳定(社会秩序)之间的关系,房莉杰教授对“社会建设如何系统回应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在互动环节中,老师与同学们讨论热烈,交流气氛活跃。围绕大家提出的问题,房莉杰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最后,白淑英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对房莉杰教授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