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直属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哈工大实设〔2024〕120号)要求,各单位应每季度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巡查工作。现将本季度巡查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在学校国有资产建账,单价4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类仪器设备。
二、巡查内容:
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实设处提供各单位纳入开放共享仪器设备清单(附件1单独发送给实设秘书),各单位组织实地核查仪器设备性能状态、存放地等情况。
三、巡查方式
请各学院(部)、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季度开展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巡查,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做好实地巡查,并如实填写《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巡查情况汇总表》。
学校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与核实。
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2:00前将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的“附件1”扫描版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she@hit.edu.cn。
联系人:张琳、郭伟智 联系电话:0451-8641321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6月6日